各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、县(区)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:
现将《关于停止销售使用吡硫醇注射剂的通知》(藏药监办〔2019〕5号)转发给你们,请各县(区)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文件要求,督促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、使用单位按照要求停止销售和使用吡硫醇注射剂,并配合做好产品召回工作,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。
林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2019年1月28日
中央财政专项赋能!2025年西藏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第一期培训在林芝举办
李强出席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开工仪式并宣布工程开工
简报(2023年6月30日)
简报(2023年11月19日)
我单位顺利实施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——西藏林芝市质量协会办公硬件发展示范项目(A类)
招聘信息